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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关于给予王抒文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日期:2021-11-04 09:12:09  发布人:xgc  浏览量:891

各学院:

王抒文, 学号: 20200304707 出生年月: 200110江苏南通人,现为药品与环境工程学院应化207Z班学生

王抒文同学1030日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学校去往常州游玩事后113日疫情防控排查过程中才向班主任报告。经教育,该同学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有了认识,并愿意今后改正。

王抒文同学的行为违反了学校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大学生守则为严肃校纪,教育其本人,根据《南通职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该学生警告处分处分期从2021114日起至202253日。

学生如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处分决定书10日内依据《南通职业大学学生申诉管理规定》提起申诉,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

 

 

                         南通职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