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陈凤鸣,女,2000年12月出生,会计2012班学生。2021年10月30日-31日未经班主任和学院批准,私自离校前往常州嬉戏谷游玩,且回校后未及时上报行程。11月1日班主任要求查验行程码时,陈凤鸣为隐瞒行程,用他人的行程码代替本人行程码上报。
周胜蓝,男,2002年6月出生,电商203Z班学生。2021年10月28日-30日未经班主任和学院批准,私自离校前往常州家中,且回校后未及时上报行程。
陈凤鸣、周胜蓝同学的行为违反了学校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大学生守则,为严肃校纪,教育其本人,根据《南通职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两位学生警告处分。处分期从2021年11月3日起至2022年5月2日。
学生如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处分决定书10日内依据《南通职业大学学生申诉管理规定》提起申诉,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
南通职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