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的最新要求,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增至48名,现决定增补我校2024年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25名。
一、增补原则
公平公正:确保增补过程公开透明,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
择优推荐:优先考虑在学习成绩、科研创新、社会实践、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二、增补对象
本次增补对象为2023-2024学年全日制在校生中,因各种原因未能在初次评选中获得国家奖学金但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
三、增补名额
各二级学院根据候选名额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学校评审后增补25名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
学院 | 候选名额 |
机械 | 4 |
电子 | 7 |
药环 | 3 |
建工 | 3 |
交通 | 4 |
艺术 | 5 |
经管 | 5 |
国教 | 2 |
合计 | 33 |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11月8日前将候选名单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机会参与增补评选。
2、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3、加强材料审核,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