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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 团委关于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微宣讲竞赛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10-20 14:25:26  发布人:xgc  浏览量:156


为扎实推进我校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引导全市广大青年学生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相传,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做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微宣讲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宣讲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宣讲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南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有关精神,我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和在推进学校“两提升、一建设”中新作为等。

、参赛要求

1.参赛选手:参赛选手须为现任辅导员、班主任或在籍党员、团员学生。以二级学院党总支为参赛单位,各单位至少选拔推荐1名教职工和1名学生参赛

理论宣讲是辅导员的基本功,是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的重要环节,主要考察辅导员对党的理论知识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等学习宣传阐释能力。各学院党总支组织全体在岗辅导员参加院级选拔,选派真正优秀选手参加校赛。

各团总支要选拔学生党员和优秀团员青年组建理论宣讲团,并选拔优秀学生参加校赛。

2.内容方面:要紧扣宣讲内容,结合中央、省市委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和发展变化,结合身边故事和自身经历,讲百年奋斗,讲家国情怀,讲发展成就,讲时代精神,讲未来憧憬,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人心推动“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把握准、理解透、落实好。

3.形式方面:结合本地红色资源、英雄模范和先进人物事迹,采取录制短视频的形式,选取适当切入点进行微宣讲,时间应控制在6分钟以内。

宣讲人应走进宿舍、食堂、教室、实验室、体育场馆等宣讲对象活动场所,从小角度、小故事入手,以小见大、由此及彼,变“灌输式”为“互动式”,使党史学习教育的形式更加灵活有力,增强宣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4.视频录制:视频要求本人出镜,共产党员佩戴党员徽章、共青团员佩戴团徽,着装得体、语言简洁生动、语速适中,表述清晰;视频应采用横屏拍摄,视频格式为mp4,片头需注明宣讲题目、宣讲人单位与姓名。

三、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由校党委学工部、团委主办,具体安排如下:

1.组织申报: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充分发动师生参与到活动中来,认真做好优秀宣讲视频的报送。视频材料请于11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附件“XX党总支+宣讲人+微宣讲+题目”)报送至党委学工部(报送邮箱地址:luqingen@mail.ntvu.edu.cn)。

2.组织评选:11月初,学校将组织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

3.展播展示:学校将选取部分优秀获奖视频作品,在校内媒体展播,并组织优秀宣讲者面向社区、共建单位及学校师生,开展云宣讲、现场宣讲等活动。学校还将推荐优秀宣讲者和宣讲作品参加教育系统、共青团系统相关比赛。

 

附件:党史学习教育微宣讲竞赛参赛汇总.docx

 

南通职业大学党委学工部        

共青团南通职业大学委员会       

202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