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随着校园电动自行车不断增多,在进出校门和主干道上,部分学生超速行驶、骑车载人等现象时有发生,产生了诸多安全隐患。为切实维护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学校4月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和4月份党政办公会要求,拟开展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骑车载人等行为。
二、整治时间
4月9日至5月7日,后续将视情开展常态化监督和管理。
三、具体要求
(一)电动自行车校内行驶不超过20公里/小时,电动自行车校内行驶不得骑车载人。
(二)学工处将组织自管会学生、校园安全联络员等,加强现场管理和督查劝导。
(三)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宣传教育,督促学生自觉遵守校内行车规定,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共同维护好校园交通秩序。
(四)发现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违章线索,可拨打学工处设立的投诉举报电话:81050743(内线8743)。
四、违规处理
(一)在校园内超速行驶、骑车载人的,经劝导不改或不服从管理,将交由相关学院严肃处理。
(二)在校园内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因违反相关规定引发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相关责任和后果由骑车人承担。
请广大同学积极配合整治,认真自查整改,树立安全意识,养成文明行车习惯,共建安全和谐校园。
学工处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