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报条件:
1、市先进学生集体应在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文明班级中产生。
2、市三好生应在一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中产生。
3、市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市三好学生条件的现任学生干部中产生。
二、 申报级别:
市三好、市优干、市先进学生集体。
三、各学院申报名额:
学 院 |
市级三好学生 |
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
先进班集体 |
机械学院 |
3 |
2 |
1 |
电子学院 |
4 |
3 |
1 |
药品学院 |
2 |
1 |
1 |
建工学院 |
3 |
1 |
1 |
国教学院 |
2 |
1 |
1 |
经管学院 |
4 |
2 |
1 |
交通学院 |
2 |
1 |
1 |
艺术学院 |
2 |
1 |
1 |
技师学院 |
3 |
1 |
1 |
海门学院 |
归入机械学院、经管学院、艺术学院评选 |
四、 其他说明:
1、申报表请在辅导员群共享文件夹中下载。
2、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现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校学生组织的主要学生干部。
3、申报表中主要事迹简明扼要,另附详细事迹材料(须打印A4纸张)。申请表与事迹材料请放在一张word表中。
4、请对推荐的名单进行排序。
5、请将申报表、申报材料于3月29日下午2时前,将学院公示无异议的材料交学工处,须提交电子版本、纸质打印版本。
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学生工作处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